系所基本核心能力指標
(一)具備基礎科學知識與概念。
(二)具備實驗操作能力。
(三)具備化學領域或物理領域的背景。
(四)具備使用電腦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
(五)具備運用自身所學回饋社會的能力。
(六)具備了解環境問題的能力。
(七)具備團隊合作與溝通協調之能力。
教育目標
1. 培育專精物理、化學人才及成為深厚科學素養公民的搖籃。
2. 因應國家重點科技項目,培養綠色科學及奈米科技應用人才。
3. 扮演帶動地區產業與環境永續發展的關鍵腳色。
4. 提供在職場進修所需之自然科學及應用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