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一、學雜費減免辦理時間:
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受理時間為101年11月23日至102年1月31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請欲申請之同學務必於期限內辦理,以利繳費單製作。
二、102年度取得之證明文件繳交截止期限:
若您的學雜費減免相關證明文件須於102年1月才能取得者,請您上學務行政管理系統辦理申請減免,並先行繳交申請書及戶籍謄本;其餘證明文件務必於1月31日前繳交至註冊組,逾期將取消減免資格。
三、四項已申請過之減免類別免繳交證明文件:
同學於101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過1.軍公教遺族;2.身心障礙學生;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4.現役軍人子女,則免繳交證明文件,但仍需繳交申請書及戶籍謄本等文件。
四、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均可):
1. 102年1月18日前,台東校區教務處聯合辦公室及知本校區註冊組均辦理收件。
2. 102年1月21日起,僅在知本校區註冊組受理收件。
以上說明,若仍有不清楚之處,歡迎您來電詢問。
註冊組電話:(089)318855轉1121或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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