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應用科學系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甄選要點
國立臺東大學應用科學系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甄選要點(修正後全文)
103學年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1040120)
110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修正(1100929)
110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審議修正(1101109)
110學年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修正(1101216)
一、依據「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第四條規定,訂定「國立臺東大學應用科學系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甄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甄選委員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擔任,並於系務會議討論碩士班課程先修生事宜。
三、錄取名額:二十名。
四、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五、甄選資格:本校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含延修生),歷年學業總成績班級排名前百分五十者或具有研究潛力經專題指導老師推薦後系務會議同意者。
六、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
(二)歷年學業總成績班級排名證明。
(三)歷年學業總成績班級排名未達前百分之五十者,需提供專題指導老師推薦函。
(四)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自傳、曾參與之研究、系班級及校內外社團活動、獎勵等)。
七、評分原則:
(一)在學成績(百分之五十)。
(二)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百分之五十)。
八、資料繳交:請將備審資料裝訂整齊後,交至應用科學系辦公室。
九、碩士班課程先修生若專題研究成績表現優良,並獲指導老師推薦,參加本系甄試時,得逕行錄取。
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要點經系務、院務及教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